声明人:刘云
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,由于自己正念不足,在邪党的强迫下,所写的“不炼法轮功”的“保证书”,严正声明作废。今后紧跟师父走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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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19/1551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