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秦贤基
前年被邪恶迫害时,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,子女被迫替我写了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19/1551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