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纯凤、张栓银
在被迫害期间,被邪党逼迫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19/1551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