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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竹红

    2005年12月29日,在学校组织的对我的“帮教会”后的回家路上,退休办副书记一再对我唠叨,要我服从大局,今后别再宣传法轮功了。出于对她“善意”的回报吧,我当时不假思索的说了一句:“不说了”。虽然这不是书面的保证,但这也是在向邪恶低头,神决不会干这种事。我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、对不起大法,我十分后悔。我严正声明:当时所说作废;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一定要多学法,学好法,努力做好三件事,救度众生,正念正行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0/15519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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