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素芬
在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八日集体学法时被派出所恶警强行绑架,强迫按了手印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抓紧实修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5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0/15519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