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兆艳
我从一九九七年得法,修炼后多年疾病不翼而飞。因为修炼,我被邪党多次迫害,被非法劳教三年。在邪恶的高压下,我被迫写过“悔过书”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写的“悔过书”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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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1/1552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