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谭秀英、李伟、秦顺梅
我们在劳教所,违心写了“三书”,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信师、信法,努力做好三件事,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1/1552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