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忠珍
在大法遭到迫害的初期,我曾写了“不学不炼”的保证,现声明:以前所写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今后我坚修大法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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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1/1552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