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舒柳英
我被非法劳教期间,在高压下,所有对大法不利的言行,以及被迫所写的保证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1/1552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