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舒柳英
我被非法劳教期间,在高压下被迫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及所写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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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1/1552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