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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徐秀芳

    我于零五年九月二十二日,由于原同修的出卖,被带到派出所。经过长达八个多小时的审问,因我没有承认散发过材料,他们又找不到具体证据,所以决定放我回家,但同时又问我一句:“你现在家还炼吗?”因当时有怕心,怕他们不放我,我就违心的说“不炼了”,没有堂堂正正的证实法,向邪恶妥协了,并在他们的笔录上签了字。我深感对不起大法,对不起师父慈悲苦度。在此前,有一个原同修给我一本师父的《元宵节讲法》,因为她曾出卖过我,我很恨她,就把书交给街道了。事后感到自己做的很不对,师父的书是指导我们修炼的,怎么能拿书当筹码呢?我这不是错上加错吗,哪里还象一个大法弟子。严正声明:我说过和做过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把自己溶于法中,坚修大法到底,跟师父回家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5月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2/15536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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