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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甘丽明

    我是九八年底得法的,得法不长时间,就受到中共邪党的迫害。县公安局把我传去,要我把法轮功的全部资料交出,不然的话就抄家,当时公安局的搜查证已经写好了。由于当时我学法不深,有怕心的干扰,就把所有放在我那里保管的资料、横幅全部交出。过几天,我又被公安局叫去,要写“检查”,我写了,并说了一些对不起大法的话。由于我一直受到邪党的干扰、跟踪,出于怕心,我又撕了一本《转法轮》和一些资料。现在每回想起这些,我很后悔,真是感到对不起师父,不配做大法弟子。但是师父还是原谅了我,宽容了我,经常点化我走好这条路,我在这里谢谢师父。严正声明:以前在邪恶的迫害下所写的“检查”全部作废;所说、所做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努力学法,做好三件事,决不会再做错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2/15536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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