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晓满 我在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,身心受益,境界提高。99年7月20日法轮功遭到迫害后,我多次被当地公安局拘留、办班最后被劳教,回家后也多次被派出所、办事处和单位干扰。由于怕心,我多次与公安局、派出所、办事处、单位等签下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契约。通过不断的学法修炼,我思想上有了清醒的认识,明白了原先所说、所写“不炼”都是不对的,不符合大法对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要求。严正声明:原先所说、所写“不炼”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正念正行,做一个真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,做好三件事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救度,圆满随师还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2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