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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涂艳 我是二零零一年得法的,当年国安人员在我的申请居留权表格上写着“非法轮功人员”,为了办证顺利我没有否定。我现在深深的认识到那是我修炼路上的污点,在此我严正声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在以后的修炼道路上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,做好三件事,不辜负师父的期望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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