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秋芬
零四年前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在单位和派出所的压力下,违心写过两次“不炼功”的保证及在“不進京”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,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,痛悔不已,在此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精進实修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2/15536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