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段锦会
以前对邪恶所写过的“保证”,郑重声明作废。按大法严格要求自己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认真做好三件事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2/15536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