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杜月珍
在派出所、看守所遭受迫害期间,所有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及家属代签的“保证”,全部声明作废。坚信、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2/15536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