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彦省
在2003年,让我写“悔过书”,我坚持不写,有人就替我写了一张,我坚决不承认,大法这么好,大法给了我这么多,我不能做对不起大法的事,我要坚修大法,按师父说的做,做好三件事,一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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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8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3/15541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