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丰艳芳
我以前对大法不敬的言行,在高压下向恶势力的签字,背离大法的行为,声明: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按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去做,真心修炼法轮大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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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3/15541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