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唐显珍、庞永芳
在从前我们签的字,写的“保证”及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3/15541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