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永碧
我于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三日,到农村讲真相被人举报,绑架到派出所。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就在笔录上签了字,声明:全部作废。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。今后一定多学法、做好应该做的三件事、走好最后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4/15546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