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艳培
一九九九年在邪党的蒙蔽下,在单位的压力下,我写了“保证书”,做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,现在我郑重声明:“保证书”及一切背离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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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4/15546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