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水玉、张生发、黄秀娇
我在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党迫害法轮功时,因学法不深,我和父母在邪党组织的文件上签了名,现在我严正声明,我们三人的签字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4/15546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