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影
七二零后,我在看守所的高压迫害下,在家人的强迫下,违心所签“不炼功保证”一律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一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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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4/15546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