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揣秀芝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、以及单位领导给我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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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4/15546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