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艳平
在共产邪党迫害下,违心写下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,现在声明:所说、所写全部作废。从新走回大法路,坚修大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3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4/15546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