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白艳玲
由于得法时间短,对法理认识不清,在单位压力面前,我写了“不進京、不集体炼功”的保证。严正声明:所写“保证”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加倍努力,跟上正法進程,学好法,跟师父回家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5/1555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