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冀惠英
我由于学法少,在邪恶的迫害下,曾向邪恶口头保证“不学法、不炼功”,脱离了大法一段时间。在同修的帮助下,我明白了,特此声明:给邪恶的口头“保证”作废。我一定要加倍弥补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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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3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5/1555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