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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姜树芬 我家开了一个小书店,九九年时卖了一些老师在美国和悉尼讲法的书。7.20后,我把剩下的书放到草厦子里。2000年,我搬到大儿子家住,因为只带了衣服和被子,没搬其它东西,把老师的照片也忘在桌子上了。数日后,书店招了几名员工就住在此房里,草厦子里也住上了人,我听说小儿子在装修房子时把大法书给烧掉了,照片不知道怎么了,儿子和员工都说没看见。对此事我心中隐隐作痛,总是有负罪感,但一直不好意思说出来。最近在同修的帮助下,我把这件事声明出来,放下我的包袱。今后我要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赎自己的罪,报答师父的慈悲苦度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5月2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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