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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长秀 四月十八日晚七点我被邪恶绑架,后被送到看守所。二十三天后,邪恶在榨取家人一万元钱并抢走面包车后,答应放人。但出门时,我在恶警的逼迫下签了名。出来后反省自己,没有做到坚信师父、坚信法,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,配合了邪恶。严正声明:签字作废。跟上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,坚修大法到底,堂堂正正跟师父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5月2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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