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饶朝润
一九九九年七•二零,邪恶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时,我把大法书交给地区公安处邪恶,这是大错特错,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,现在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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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6/1556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