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敏
九九年七二零后,单位在恶党高压政策下,要求每个修炼大法的人写“保证书”。单位同事为了交差,替我写了“保证书”,在此我宣布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“三件事”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5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6/1556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