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碧梧
九九年七二零以后,在邪恶的迫害下,向单位领导表态说:“我没有炼了”,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,全部作废!决心坚修大法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救度众生,助师正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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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6/1556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