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新山
在邪恶的迫害中,写过“保证书”,说过、做过的背离大法的言行,在此严正声明作废。我一定坚修大法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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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3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6/1556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