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邓志珍
九九年十月受邪党迫害时,强迫我交过大法书籍、资料等,并写了“认识”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一律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定实修到最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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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6/1556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