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叶琼玉 九三年我参加了师父办的学习班,还有缘和师父合影留念。七二零之后,我怕家被抄,就把放在同修家的书、资料及自抄各种大法书,连和师父一起合影的像烧了。这是自己的怕心、私心造成的,我向师父磕头认罪。零四年十月,我在家乡洪法,后来同修被抓,说出了我,零五年派出所来人要我讲出资料从何而来,怎么联系?我说东西是在火车上别人给的。他们让我签字,说以后就不找我了。我想我没说什么,就签字、按手印了。最近我认识到这是被邪恶诱骗签字,等于承认了旧势力的安排。郑重声明:我当时的签字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走师父安排的路,真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5月22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