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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徐新莲、丁献民、樊金芳 在邪恶的迫害下,我说了“不炼功”等话。通过学法和与同修交流,我深刻认识到自己以前的言行不符合大法标准,我内心十分懊悔,特此声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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