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同兰
1999年7月20日以后,邪恶迫害的时候不让修炼,家人代写了“不修炼大法”的保证书,我没有反对,现在声明:“保证书”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5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8/1557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