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魏显珍、何庭英、刘显珍、石兴辉
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写的“不炼功保证书”上签的名通通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8/1557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