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福英
零七年四月三十号,在贴真相资料时被恶人非法强行绑架关押進拘留所,五月十五号回家时,在纸上按了手印、签了字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在今后修炼中努力精進,弥补自己的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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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9/1558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