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凤仙
在被非法关押到劳教所被迫害期间,在逼迫下,按别人念着叫我所写的“保证书”,以及所写、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我一定走好今后的路,弥补过去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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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9/1558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