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孙秀珍 我于二零零一年一月去北京走亲,拿着真相资料给亲戚看,被当地居委会发现,带到派出所,后被带回老家派出所拘留15天,曾说过“不炼功了”,并让家人代写了“保证书”,现严正声明:所说、所做、所写的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跟上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走师父安排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5月24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