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桂珍
签字不是我写的,是派出所人写的,写的啥我全不知道,然后拽着我的手强迫我按手印。我严正声明:这一切全部作废。我坚修大法心不动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努力挽回给大法造的损失。紧跟师尊回家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31/1559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