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祖令
九九年七月二十后,本人所住居民委员会为了达到让所在居民中炼法轮功人人表态“不炼大法”的所谓任务,在本人不知情下替本人表态,发表“不炼功声明”,现本人郑重声明:别人代替的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31/1559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