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殿珠
我开始做的很不好,在被迫害时所写的东西,按的手印,或谁代写的东西,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弥补过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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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31/1559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