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颖华
以前我说过的“不修炼”及背离大法的话,声明: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5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31/1559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