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旭红
过去由于正念不足,向工作单位写的“不违反中国邪恶法律的保证书”作废。今后坚定正念坚修大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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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31/1559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