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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永萍 九九年,恶警把我抓到派出所要我写“保证”,最后我就写了。回来后,邪恶又逼我写“三书”、“五书”,我不写。后来村支书把“三书”、“五书”写好送到我家,让我抄下来交给他们,我女婿帮我抄了。过了几天邪恶又来了,我就拿给了他们,邪恶一看,就说“你要盖上手印”。在那种场合下,我把手印盖了。虽然“三书”、“五书”不是我写的,但手印是我的,这不是我自己情愿的,是在逼迫之下所做的,一律作废。我要坚信大法,坚信师父,在修炼的路上勇猛精進,修炼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5月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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