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桂华 在2000年大法受迫害期间,派出所恶警到我家,强迫我在他写好的诽谤大法的材料上签字,不签不行。由于当时学法不深,不能在法上认识问题,产生了怕心,被迫签了“保证书”,做了对不起师尊和大法的事,深深感到后悔。严正声明:所签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以后更加努力的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信师信法到底,紧随师父,走好最后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9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