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卢志国
由于我没有以法为师,曾烧毁过大法书,在遭受邪恶迫害时,向邪恶写过“三书”。我对不起慈悲伟大的师父。严正声明:所写“三书”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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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1/155979.html